资溪县抓森林经营促生态和民营林业发展
近日,资溪县结合全省林下经济暨造林绿化工作现场会议精神传达贯彻,提出科学经营森林,加快生态和民营林业发展,开拓绿色崛起新路径,进一步发挥森林资源优势,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一是精准提高造林质量。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不断提高良种壮苗使用率,大力培育混交林,切实提高造林质量。根据立地条件和栽植苗木的不同,合理选择整地方式,提倡“山顶戴帽、山腰系带、山脚穿靴”科学整地,防止水土流失和维护生物多样性;提高良种壮苗使用率,确保林业重点工程造林所用苗木全部使用良种壮苗,优先调用省级保障性苗圃繁育的优质种苗,大力培育混交林、异龄复层林,重点推行杉木、湿地松等针叶树与木荷、枫香、楠木、北美橡树、伯乐树等阔叶树混交造林、生物防火林带。同时,结合低产低效林补植改造专项和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通过在林中空地或林冠下栽植楠木、木荷、枫香、北美橡树、伯乐树等阔叶树种大苗,积极培育针阔异龄复层混交林,提高林分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
二是科学开展抚育经营。树立多功能近自然经营的理念,充分利用自然力,合理采取人工措施,科学经营利用森林,不断提升森林的多种功能效益。抓好未成林的抚育工作,对新造林科学选择松土除草、扩穴培蔸、施肥等技术措施,切实提高造林成效;科学选择割灌、间伐、补植等抚育方式,对中幼林开展标准化作业,调整林分结构,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林木生长量,培育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选择一些交通便利、立地较好的近熟林分,通过在林冠下补植2年生以上楠木、北美橡树等珍贵阔叶树大苗发展珍贵用材树种,重点打造大径材培育示范基地。
三是抓低产低效林改造。对立地条件较好、具备改造条件的,因林实策科学的采取更新、补植、抚育、封育等技术措施,促进森林生态系统正向演替。更新改造主要选择在郁闭度0.3以下(含0.3)、亩均蓄积量3立方米以下低产低效林、松材线虫等病虫害危害严重的低产低效针叶纯林中进行;补植改造主要选择在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城镇周边地区、通道两边郁闭度小于0.5,林木生长不良,林下植被稀少,林木分布不均的林分。在林冠下补植阔叶树种或珍贵乡土树种,培育异龄混交林,提高森林综合效益;抚育改造主要选择在集体或个人所有的密度过大、林木分化严重、生长量明显下降的商品林中,通过抚育间伐调整林分密度,改善生长环境;封育改造主要依托重点防护林工程封山育林项目,选择郁闭度小于0.5以下的低质低效林、无林地、疏林地或有望培育成乔木林的灌木林地进行封育改造。
四是发展特色竹木产业。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突出毛竹资源优势,创建一批适度规模经营示范基地,打造一批精深加工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采取“基地 农户”的模式建设示范基地,积极推广标准化生产,全面提高森林的集约经营水平和产出效益。在高阜镇建设木竹加工产业园,采取厂房工程代建,企业分期回购等方式,规划2000亩,一期690亩用地,重点培育一批以毛竹、杉木为原料的龙头企业,重点帮扶江西大庄竹业有限公司,支持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推动木竹产业的发展。
五是精心打造示范基地。针对森林类型的发育阶段及其特征,准确定位示范林的经营目标,通过连续多年正确的经营措施引导林分向经营目标快速发展。结合林业重点工程项目,选择在交通便利的地方高标准打造一批示范带动强、连片面积大的造林质量提升、森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特色竹木、大径材培育、乡村风景林等各类示范林基地,并优先提报省级良种良法造林骨干示范基地、低产低效林改造骨干示范基地和森林经营示范基地。通过示范带动,典型引路,激发广大林农和社会各界参与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的积极性,形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的标准示范体系。
六是强化森林资源保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指出的“绿色生态是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一定要保护好”的指示精神,更加注重森林资源保护,维护森林生态安全。按照“封育为主、造改结合”的原则,对林相整齐的密林进行间伐,对林相不整齐、有林间空地的要因地制宜地补植楠木、红豆杉、木荷、枫香、樟树、北美橡树等大苗,优化林分结构,改善农村居住环境。严格按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审查各类建设项目,完善使用林地审批程序;严把实地审批关和采伐作业设计关,禁止天然林和公益林商业性采伐;加大执法力度,从严从重查处乱砍滥伐林木、乱毁滥占林地、非法采挖名木古树、非法滥捕猎杀野生动物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对涉林案件,要落实破案责任,做到案件不破、人员不撤,坚决依法查处,严禁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创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和林区生产秩序,保护经营者的利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干预、阻碍经营者的正常生产;对破坏林区生产秩序、敲诈勒索、吃拿卡要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七是创新赎买经营模式。着力破解生态保护与林农利益的矛盾,探索森林经营管理新模式,开展商品林赎买改革试点。采取直接赎买方式,在对重点生态区位内非国有的商品林进行调查评估的前提下进行赎买,赎买后将林木所有权、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过户至县林业投资公司。采取租赁经营方式,由县政府通过租赁的方式取得重点生态区位内商品林的经营权,租金600元/亩、租期至2035年,林权过户至县林业投资公司,后纳入生态公益林、天保林管理,补偿金归县政府。采取置换赎买方式,将林农重点生态区位内的商品林与重点生态区位外现有零星分散国有生态公益林进行等面积置换。
(卢而康)